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不少单位会组织员工集体体检。这本是好事,有时却给某些员工带来尴尬:“××被查出了××病”,“×××发现有不正常”……身体被查出问题本来已经很忧虑,再被别人传播、议论甚至取笑,心理负担就更重了。于是一些参加体检的人就提出疑问:个人的体检结果要不要公开?能不能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呢?
记者在最近采访中也发现,为了不让自己的隐私在集体体检中走光,不少人开始自动放弃这项福利。而当体检结果好坏与疾病歧视、工作前途等等联系在一起时,有人更是频频上演“狸猫换太子”的游戏。
现象一:体检结果一出被炒鱿鱼
这次体检之后没多久,
专家观点:入职体检单位有权了解结果
医疗机构为用人单位员工体检,往往基于与用人单位的体检服务协议。这些体检,可能是入职体检,目的是查验将要入职员工是否符合工作岗位的健康需要;也可能作为员工福利每年进行一次,目的是使员工多点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做好预防和治疗安排。
中山大学法学院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单位,员工体检结果会首先交到HR手上,有些HR会以此为依据来决定是否与员工续约,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员工的个人隐私?对此,
现象二:体检结果被随意翻阅
记者了解到,一些单位员工的体检结果出来后,就放在办公室或领导的办公桌上,同事可以随意翻看,保护个人隐私的话就无从谈起,医院和单位的行为是一种“非主动泄露”的行为,但他们是否可以主动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员工的隐私呢?自己的病被同事议论,感觉很不好,
专家观点:宣扬他人体检结果侵犯隐私
一些从事餐饮、食品行业的企业认为,单位有权知道员工的体检情况。单位组织体检的目的,就是为了掌握员工的健康状况,如果有员工得了传染性疾病还不知情,酿成不良后果谁负责?单位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了解员工的体检信息。如果员工患了某种疾病,可以更换工作岗位,或者解除合同,但绝对不应公开散布信息。
有些HR会说:“我之所以看员工的体检结果是为了保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万一有员工得了传染类的疾病,我有义务提醒其他员工注意。”黄巧燕认为,这种说法看似有道理,但其实绝对不成立。如果员工属于传染病发病或患病期,既然已经患上了传染性疾病,自然应当停工治疗甚至隔离治疗,这时,所谓“提醒其他员工注意”是没有意义的,而是首先应当安排患病员工治疗。如果这个员工并没有患病,只是病毒携带者,HR将这些信息告诉其他员工,已经属于典型的侵犯隐私的行为。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有权了解员工的身体状况,也只能限于单位有限的工作人员范围,而不能由单位广而告之。
看到他人体检结果后四处宣扬,导致形成歧视的,可以依照《治安管理法》进行处罚;造成受害人精神恍惚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则属于犯罪行为。
现象三:单位不给员工体检结果
记者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发帖人称自己在今年单位的体检中被查出得了肾衰竭而且是晚期,他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以前体检一直没有任何征兆。后来他才得知,原来几年前在单位的体检中他已经查出了有一些问题,但单位一直没有把体检报告给他,他自己也忘了这件事,才导致病情越来越严重。他质疑单位为何不把体检结果及时给他,要求单位赔偿他的治疗费用。
专家观点:侵犯劳动者健康权应承担责任
黄巧燕认为,这个案例中的用人单位很恶劣,对劳动者年度体检的健康信息做的是非常不恰当的处理,它不仅将劳动者年度体检的个人资料擅自持有,而且对劳动者隐瞒了自身身体状况的真相,已经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健康权。如果因此延误了劳动者的治疗,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