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电信福建公司LTE无线网基站主设备光模块集中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QCZB-FJDX-2017006),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公里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FDD光模块 | 单芯双向10GE光模块 | 0-10KM | 14000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FDD光模块 (包含一根普通尾纤、一根铠装尾纤) | 单芯双向10GE光模块 | 0-10KM | 12000 | |
3 | FDD光模块 | 单芯双向10GE光模块 | 10-20KM | 3581 | |
4 | FDD光模块 (包含一根普通尾纤、一根铠装尾纤) | 单芯双向10GE光模块 | 10-20KM | 3600 | |
5 | FDD光模块 | 单芯双向10GE光模块 | 20-40KM | 1927 | |
6 | FDD光模块 (包含一根普通尾纤、一根铠装尾纤) | 单芯双向10GE光模块 | 20-40KM | 1700 | |
7 | 合计 | 36808 |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序号2、4、6的每对光模块应匹配包含一对含接头的尾纤,其中一根为普通尾纤,用于BBU侧,长度根据工勘确定,最长提供80米;另一根为铠装尾纤,用于RRU侧,长度根据工勘确定,最长提供150米。 |
1.1.1到货地点:订单指定到货地点。
1.1.2到货时间:订单下达后15日内到达买方指定安装地点。
1.1.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1年。
1.1.4保修期:保修期为终验后3年。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份额分配说明如下:
1)
两个中标人的中标总价设为Pi (i=1、2)
2) 中标人的中标总价求得中标平均总价,设为Q
3) 设(Pi-Q)/Q =
ξ,
若2个中标人0<ξ≤15% 则第1名、第2名的中标份额分别为60%、40%;
若其中1个中标人 15%<ξ≤20% 则该中标人份额减少5%;
若其中1个中标人20%<ξ≤25% 则该中标人份额减少10%;
若其中1个中标人 25%<ξ≤30% 则该中标人份额减少15%;
以此递减…直至该中标人最低份额为5%
4) 将高于均价15%的中标人所减少的份额增加到另一个中标人份额中。
5) 若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履行义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综合排名顺序先后替补。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含税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944.6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