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17年铁塔综合施工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NMGTT2017-SG002,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招标内容:本次施工服务范围包括配套施工、室内分布系统施工、配套设施整治、小微基站及直流远供施工、其它施工(如传输等):
1.1.1配套施工主要内容:交/直流配电、开关电源、蓄电池、布线、机房综合柜(架)安装、室外机柜安装等;
1.1.2室内分布系统施工主要内容:机房到运营外围光缆入口处、无线设备安装、合路器及以下的室内分布系统、无线配套、传输配套、室分现场协调、站点性能测试集成等;
1.1.3配套设施整治主要内容:机房、蓄电池、开关电源、空调等改造及整治;
1.1.4小微基站及直流远供施工主要内容:设备安装、传输线路施工、系统调测、施工协调等;
1.1.5其它施工(如传输等)
1.2预估规模/工程量: 约2682万元
1.3实施地域:内蒙古境内
1.4计划工期: 一年
1.5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
1.6技术标准要求:
1.6.1投标方负责在施工中与物业业主进行施工协调工作,并保证及时协调处理工程干扰,协调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1.6.2投标方应承诺在内蒙古自治区各中标盟市设置驻地办公场所并配置常驻人员,已有办公场所需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投标方需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车辆、工器具、仪器仪表。
(1)区域项目负责人需从事同类项目三年以上经验和通信工程中级及以上;
(2)承诺本标段配备的最多队伍数量。每个单位至少配置五个施工队,每队不少于5人一辆车。
(3)承诺配置有相关资质能力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施工人员。特种施工人员需要有特种作业证(如登高证等)。
1.6.3投标方承诺质保期最少1年;
1.6.4投标方负责对待建站点所需设备进行仓储工作,并保证有足够的仓储面积,依据工程进度定期向甲方盟(市)分公司提供甲供材料清单;
1.6.5投标方负责室内分布系统等布放,需进行全系统调试,并对最终覆盖质量负责;
1.6.6投标方应根据甲方盟(市)分公司提出的施工进度,制定出合理进度计划安排以及保证方案;
1.6.7投标方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范操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投标人承诺针对各工程的特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和安全生产培训,组织进行示范点的建设和学习;现场施工队长在每道工序开工前需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6.8投标方施工时应按照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如发生与设计不一致,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情况下,需在甲方代表、设计单位、监理签字确认后,方能进行施工;
1.6.9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听从工程监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1.6.10投标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提供竣工技术文件(项目验收前);验收完成后3日内必须准备全套的送审资料,并承诺资料合格率100%;积极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及时反馈初审意见、及时完成审计定案。
1.6.11投标方在提交验收申请前,应对开通后的分布系统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测试,乙方应具备对甲方网络测试用相关软硬件设备;
1.6.12投标方应及时解决工程遗留问题,并积极配合验收工作;
1.6.13中标服务商应承诺遵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人员认证、培训、服务区域调配管理,同时中标服务商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并提前将培训计划报备区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以便进行督导和检查。
1.6.14根据甲方工程管理需要,如果电缆、接地铜牌、灭火器、铜鼻子等主材由乙方负责购买,乙方承诺所购材料质量符合甲方要求,乙供材料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1.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8本项目划分为12个标段。
呼和浩特市标段中标候选人数量为排名前9名,确定前6名为中标人;阿拉善盟、兴安盟、乌海市标段中标候选人数量为排名前6名,确定前3名为中标人;其它标段标候选人数量为排名前7名,确定前4名为中标人。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综合宏站(个) | 综合宏站预算 | 室分施工预算 | 综合宏站及室分施工总预算金额 | 配套设施整治、小微基站及直流远供施工、其它施工(如传输等)预算金额 | 排名 | 中标份额 |
一 | 呼和浩特市 | 109 | 56 | 852 | 908 | 400 | 第1名 | 21% |
第2名 | 19% | |||||||
第3名 | 18% | |||||||
第4名 | 16% | |||||||
第5名 | 14% | |||||||
第6名 | 12% | |||||||
二 | 呼伦贝尔市 | 409 | 209 | 80 | 289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三 | 通辽市 | 333 | 170 | 59 | 229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四 | 包头市 | 168 | 86 | 82 | 168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五 | 赤峰市 | 188 | 96 | 42 | 138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六 | 鄂尔多斯市 | 314 | 160 | 0 | 160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七 | 巴彦淖尔市 | 102 | 52 | 45 | 97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八 | 阿拉善盟 | 118 | 60 | 24 | 84 | 第1名 | 40% | |
第2名 | 35% | |||||||
第3名 | 25% | |||||||
九 | 兴安盟 | 136 | 69 | 16 | 85 | 第1名 | 40% | |
第2名 | 35% | |||||||
第3名 | 25% | |||||||
十 | 锡林郭勒盟 | 70 | 36 | 13 | 49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十一 | 乌海市 | 47 | 24 | 19 | 43 | 第1名 | 40% | |
第2名 | 35% | |||||||
第3名 | 25% | |||||||
十二 | 乌兰察布市 | 65 | 32 | 0 | 32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本次项目集中招标规模为一年度的预估规模,招标期内的最终规模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同一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对十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3个标段。每个标段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如综合得分相同,则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当投标人多个标段排名相同且达到中标条件时,则按标段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中标标段,如各标段综合得分相同,则按照标段报价由低到高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依次类推。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